校長兼摃鐘。
校長主持一校行政事務的人。職官名:➊ 古時指一兵隊之首長。《史記.卷九○.彭越傳》:「令校長斬之。」➋漢代守衛帝王陵墓的官員。《續漢書志.第二五.百官志二》:「掌守陵園,案行掃除。丞及校長各一人。」
兼合併、吞併。同時擔任或具有兩種以上的職務或身分、行為等。加倍、超越、勝過。重複、累積。同時、一起。盡、完全。
摃
鐘樂器名。一種中空,用銅或鐵製成的打擊樂器。計時器。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