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載年、月、日、時、節氣等可供查考的書。也稱為「曆本」。
《史記》八書之一,專談律曆。《史記·卷一三○·太史公自序》:「律居陰而治陽,曆居陽而治陰,律曆更相治,閒不容翲忽,五家之文怫異,維太初之元論。作曆書第四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