替人調解紛爭或撮合事情。《官場現形記·第五六回》:「後來那兩個監場的道臺,彼此商量了一回,齊說:『這事情鬧到大帥跟前,恐怕弄僵,不好收場。』便挺身出來,打圓場。」《文明小史·第九回》:「眾百姓見紳士出來打圓場,果然一齊住手。」也稱為「打圓盤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