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令。如:「公憲」、「邦憲」。《韓非子·定法》:「憲令著於官府。」
典範。《書經·蔡仲之命》:「爾乃邁跡自身,克勤無怠,以垂憲乃後。」《詩經·小雅·六月》:「文武吉甫,萬邦為憲。」
憲法的簡稱。如:「立憲」、「制憲」、「違憲」、「修憲」、「行憲」。
舊時下屬對上司的尊稱。如:「大憲」、「上憲」。《聊齋志異·卷二·紅玉》:「乃詳諸憲,代生解免,竟釋生。」
頒布、公布。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寇》:「乃宣布于四方,憲刑禁。」宋·王安石〈原教〉:「藏于府,憲于市。」
效法。《書經·說命》:「惟天聰明,惟聖時憲。」《文選·班固·東都賦》:「憲章稽古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