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世紀時,因羅馬教會日趨腐敗,歐洲各國遂有一連串的宗教改革運動。如以德人馬丁路德為首,提倡革新宗教之說,領導修改羅馬天主教部分教義,主張基督教教旨,以聖經為信仰的最高原則,各國多附和,遂有新教派的建立。此外瑞士賈爾文、英國亨利第八亦相繼響應,自此西洋宗教分裂成許多派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