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貧振窮
分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。與「合」相對。配與、給與。分擔。辨別。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。清楚的、明白的。區別、不一樣之處。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。時間的名稱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量詞:➊ 計算重量的單位。一兩的百分之一。➋ 計算地積的單位。一畝的十分之一。➌ 計算貨幣的單位。一元的百分之一。➍ 計算時間的單位。六十分為一小時。如:「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。」➎ 計算角度的單位。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➏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。如:「一分努力,一分收穫。」、「逢人只說三分話。」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,或直接指分數。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、職責與權利的範圍。情誼、關係。成分。整體中一個單位。
貧生活窮困的。缺乏的、不足的。話多可厭的。使窮困、不足。窮困的生活環境。
振舉起。搖動、抖動。奮發。震撼。發放、開放。救濟、救助。姓。如宋代有振紀。參見「振振」(二)條。
窮終極、盡頭。極、極端。貧乏、貧困。困阨、不顯達。荒僻、偏遠。貧困。詳細追究。澈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