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代統一六國文字之後所通用的大篆、小篆、刻符、蟲書、摹印、署書、殳書、隸書八種書體。大篆相傳為周宣王太史籀所作,小篆為李斯、趙高、胡毋敬據大篆簡化而得,大、小篆並簡冊所用;刻符施於符信;蟲書是在篆文基礎上裝飾鳥蟲圖形;摹印使用在璽印之上,也稱為「繆篆」;署書指封檢上的題字;殳書則是使用在戈、戟等兵器題銘;隸書行於公府。漢·許慎〈說文解字序〉:「自爾秦書有八體:一曰:『大篆』、二曰:『小篆』、三曰:『刻符』、四曰:『蟲書』、五曰:『摹印』、六曰:『署書』、七曰:『殳書』、八曰:『隸書』。」
體,文章、作品的體貌。八體指八種文章作品的風格。劉勰概括文章風格,區分為典雅、遠奧、精約、顯附、繁縟、壯麗、新奇、輕靡八類,稱為「八體」。見南朝梁·劉勰《文心雕龍·體性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