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聲
傳由一方交給另一方或由上代交給下代。教授。轉交、遞送。下令叫喚。叫、命令人來。輾轉流布。表達、表現。接導。驛站。解釋經義的文字、書籍。如:《左傳》、《公羊傳》。記載某人一生事跡的文字。
聲因物體撞擊或摩擦所產生,能引起聽覺的音波。音樂。言語。名譽。音信、音訊。量詞。計算發聲次數的單位。參見「聲母」條。聲調,漢字字音的高低長短。如中古音有平聲、上聲、去聲、入聲四個聲調。宣布、張揚。